年终奖和年终奖的区别
法律分析:1,年终分红和员工拥有企业股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所以年终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必须拥有年终分红的权利。但拥有部分分红权并不意味着你拥有了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企业的股东。很多企业都采用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制度,给予员工岗位股、干股等虚拟股权。员工可以根据自己拥有的虚拟股权参与企业年底的利润分配,但这个虚拟股权是没有所有权的,其本质是企业奖金的延期发放,无非是公司年终净利润的一定比例。
2.年终奖和年终奖是两种不同形式的薪酬激励。年终奖是企业年底根据自身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发放的一次性现金工资。年终分红相对复杂,需要与企业的产权制度结合到一定程度,以实际或名义股份奖励给员工,作为年终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依据。
3、员工股权确认的方式。如果企业采用员工持股制度,给予员工实际或虚拟股份,员工应注意以下程序,只有履行这些程序,员工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1)签订明确的股权授予协议,明确授予股份的数量和价格、授予股权的性质和权利、企业和员工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退出。
(2)如果是实有股权,应在取得股权的同时取得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和股权证明,并在企业的股权登记簿上登记;
(3)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和企业股东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交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