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要判几年有期徒刑?

非法借贷的刑期是:

1,非法放高利贷,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元素。非法发放贷款罪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贷款管理制度;

2.客观要素。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观因素。非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因其非法发放贷款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是由于过失,一般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4.主要元素。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社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无其他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等。)而个人可以成为主体。

综上所述,非法发放贷款罪是银行从业人员最常见的犯罪之一,却往往被银行从业人员所忽视。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银行员工犯非法发放贷款罪的案件数量也在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6条

非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联方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联方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