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丢了怎么办?

一、公章丢失了怎么办?

1.如果公司公章丢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借用、复制已登记的公司章程。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变更后,还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后的文本,因此登记机关将随公司章程保存文件。

2.法律依据:《社会团体印章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印章的名称、文字、字体和材料为:

(1)印在印章上的名称应为该社会组织的法定名称。印在印章上的名称字太多,难以刻清楚时,可适当采用常用缩写;

(二)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团体的印章,应当用汉语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公布;

(三)有国际交往的社会组织的印章需要标注英文名称的,应当同时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

(四)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印章印刷中的汉字、宋体字的使用和简化字的应用;

(五)印章的材质由发证机关确定。

2.公司公章丢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1.委托是指受托人携带委托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遗失地所辖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凭举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日报公开报纸上作出登报声明,声明公章无效;。

3、报纸出版后三天,举行全报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双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字的公章遗失说明材料,须报公安部批准。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在指定的印章刻制厂或刻制机构刻制,并提交刻制印刷室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