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法律分析:每年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最近12个月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现金报酬,金额不得高于现金报酬总额的30%。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

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向公司如实说明其家庭金融资产情况,公司应向员工充分揭示风险,并根据其资产情况核定其股份权益的具体上限。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员工对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当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员工提前退出员工持股计划的,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处置员工的股份权益。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公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时,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内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严禁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