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贷款
个人和公司都可以贷款,重点是资质。以公司的名义,一定要看公司这几年的营收,发票的金额,税金的金额,公司下面有没有资产等等。仅仅是一个有营业执照的空壳公司肯定是不够的。
以公司名义贷款
问题1:以公司名义贷款和以个人名义贷款各有什么利弊?不知道有没有一种贷款可以帮到你。称之为个人经营贷款,即以个人名义发放的贷款,用于公司运营。
公司贷款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公司章程、纳税证明,以及法人身份证等材料。
个人贷款只需要准备个人资料,所以从准备的资料来看,个人贷款占主导地位。
事实上,如果公司经营良好,你只需要一笔钱,为你个人创业贷款更合适、简单、方便。
问题2:以公司名义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公章等。关键还在于贷款用途的材料,即需要使用的项目以及项目的投资和发展前景。如果有抵押物品,不需要很麻烦。
记得领养
问题三: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贷款买房吗?别看楼上撤的仓促。可以,是商业贷款,只要你是法人代表。现在一线城市都限购了。很多个人买不到房子,都是这样买房的。只要你有很多公司,并且是法人代表,你想从多少家公司买同一套房都可以。
问题4: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贷款买车(自己的公司)吗?程序是什么?好处已经提到了。我们能做到的。公司买车需要的是法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司近三个月的税单,还有营业执照。有些人需要找担保人。他们需要的是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至于你说怎么划算,有的汽车品牌有自己的财务,是最划算的,但是有的品牌不接受公司贷款,只给个人做。其他贷款也就几千块钱,然后以个人或者公司的名义,都是你法人借的。区别在于税收抵免和非税收抵免。公司可以做账,回答完毕后,如有细节可咨询当地4S店。毕竟地区有差距!
问题五:关于另一家公司名下的贷款,首先你得知道是公司贷款还是个人贷款。如果是公司贷款,法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过根据你的描述,个人贷款的可能性比较大。现在个人贷款需要贷款目的和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而这些都需要借款人有一定的实体企业(即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的证明),如果是公司贷款,一般需要提供公司贷款卡,开立公司账户,法人签字等。个人贷款一般不需要。
如果是个人贷款,一般不会给公司带来麻烦。
问题6:以企业名义贷款好还是以个人名义贷款好?不知道有没有一种贷款可以帮到你。称之为个人经营贷款,即个人贷款用于公司运营。
公司贷款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公司章程、纳税证明,以及法人身份证等材料。
个人贷款只需要准备个人资料,所以从准备的资料来看,个人贷款占主导地位。
事实上,如果公司经营良好,如果你只需要一笔钱,为你的个人创业做一笔贷款更合适、简单、方便。
问题7:公司让员工以个人名义为公司借钱合法吗?怎么做?是让员工担保公司贷款,还是让员工找银行贷款再借给公司?
以上做法都是合法的,只要员工愿意。但如果我是你,如果公司让我这么做,我肯定不会做。如果公司逼我做,我宁愿辞职走人。太冒险了。万一公司不还钱,银行也没法找你要债。
问题8:公司法人私自以公司名义放贷怎么办?首先,以公司名义贷款,肯定会用公司资产偿还。如果不能偿还,公司肯定会被查封清算。建议召开股东大会否决。武汉专业公司顾问律师。
问题9:其他公司以我们的名义借款,我们公司应该如何记账?那你的其他应付款不是越来越大,无法消除吗?我觉得应该是这个流程:员工贷款,然后银行把钱转到员工卡上,员工把卡里的钱转到你公司。这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某职工(作为某职工的借款)然后还:借:其他应付款——职工借款:现金因为你也要付利息,所以可以借利息:管理费贷:现金(但这个利息是在任何科目
问题10:法律是否禁止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向银行借款供自己使用?1.当然是禁止的。
这种贷款在申请时必须是编造的,实际贷款不得用于申请的项目。这显然是一种可以破坏理财秩序的骗术。法律能允许吗?
如果申请是以实际贷款人的名义提出,而其他公司作为担保人,法律是允许的。因为本质上,银行放贷前的审查是真实的。
上述两种行为的实际贷款使用者虽然相同,但性质完全不同。
第二,现实生活中,以他人名义贷款自用的情况其实非常普遍。如何从法律上界定他们?
1.如果别人先借钱,后借给自己,两者之间不存在串通。这里有两种法律关系:(1)他人与银行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2)他人与本人的民间借贷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违法的,但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
2.上述情形,如果他人事先与本人串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举一个案例来说明:
案例:杨因公司流动,向银行申请贷款。该行信贷员(杨的同学)告诉杨,因杨之前在该行贷款未还,不能再以其名义办理,但可以以他人名义办理。杨找其亲属张某以其名义办理贷款65438+万元,张某同意。孙某以张某的名义帮杨办理了借款手续。之后,杨又多次要求孙以其亲属王某、李某、赵某的名义向其申请借款65438万余元。后杨因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40万元。
点评:杨、孙犯骗取贷款罪。原因如下:
首先,骗取贷款罪是以欺骗手段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是2006年刑法第六修正案增加的,作为刑法第175条之一,旨在弥补贷款罪需要“非法占有”的立法不足。“欺骗”罪应指能够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的手段。从司法实践来看,作为本罪的欺骗手段,最主要的手段是虚构投资项目、虚构担保单位、虚构抵押物,但也不排除其他可以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的虚假手段。
其次,本案中,杨在明知贷款未结清不能继续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利用其与银行信贷员的私人关系,以亲属张某、王某、李某、赵某的名义申请贷款40万元,足以破坏银行的理财秩序。杨以他人名义办理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本案中,杨在上述四笔借款的办理中起主导作用,是实际借款申请人和使用人。与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各向银行申请贷款65438+万元后交给杨某使用的情况不同(本案中张某、王某、李某、赵某与银行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杨某与四人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因此,杨与四大顶级名人及银行存在两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不成立,不在刑法调整范围内,故杨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第三,张、王、李、赵对杨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办理贷款的行为知情,并积极予以协助。涉嫌同罪,但均未达到20万元的追诉标准,所以不构成骗取贷款罪(只是因为数额不够,如果这四人涉案金额在20万以上,也构成骗取贷款罪!)。银行信贷员孙对杨借他人名义办理贷款的行为知情。对银行而言,杨某、孙某的行为属于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欺骗行为,且其采取了积极协助,使银行的贷款40万元无法收回,是杨某骗取贷款罪的* * *罪,构成骗取贷款罪。
如何使用公司贷款
如果企业想贷款,可以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具体贷款方式为:1。首先确认所需贷款金额,然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2.需要准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的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贷款资料,然后提交给银行/机构审核;3.如果审核通过,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下次付款后可以按照合同还款。最高人民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第三条借款人与出借人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合同履行地为货币接受方所在地。
法人以公司名义贷款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贷款是法人代个人使用,公司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偿。公司法人有权代表公司实施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职权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赔偿。
一个朋友以我们公司的名义从银行抵押了一笔贷款。对我有风险吗?
会有一定的风险,如下:1。如果对方没有按时还款,公司就是贷款人,银行会要求公司还款。即使地方政府将债务偿还给公司,公司也是第一还款人,银行会从公司账户扣款,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2.如果对方不及时还款,会影响公司的信用记录,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融资。3.以公司名义贷款占用公司可用贷款额度。如果公司自身经营需要贷款,不一定能成功,因为贷款额度不够,因为每个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能贷的额度是有限的。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出借延期材料,公司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公司法人寻求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事,签订借款合同后的还款责任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与合伙企业的根本区别。只要股东没有转让其股份,他们仍然是公司的股东,仍然有义务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