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与个人持股的利弊
(一)个人持股的“利润”
1.激发员工的股东意识可以起到长期的激励作用。
在这一点上,它分享了股权激励的一般价值。通过员工持股,员工不仅获得了利益,分享了企业的增值收益,更重要的是获得了股东身份,激发了员工的股东意识,潜在地让员工以股东的身份工作。
2.能留住优秀人才
显然,越是优秀的人才,在企业中的股权份额越大。当企业价值不断提升时,优秀人才对其股权利益的想象会被“持股”事件放大,从而进一步强化优秀人才对企业未来的认同和对企业的忠诚与责任。
3.为企业民主管理,提供股权基础。
再独裁的企业也需要适度的民主,因为企业管理中独裁和民主从来就是一对矛盾,不同的企业无非是不同的平衡点。员工持股意味着股权的适度开放和分散。这些持股员工基于股东身份,会有股权意识和股东责任,会为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是股权民主和民主管理的前提。
(二)个人持股的“弊端”
1.公司和员工之间容易产生股权纠纷。
股权激励改变了员工单一的员工身份,成为公司的股东。一旦因为员工跳槽或员工被辞退而引发劳动争议,情况就会变得复杂,因为除了劳动争议,公司和员工之间还不可避免地会有股权纠纷。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情况要乐观得多,因为员工只是股票二级市场的一员,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必须谨慎处理。因此,公司在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时,一定要设计好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后的股票退出方案,否则很容易陷入股权纠纷的泥潭。
2.防止股权激励损害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如果不注重控制,很有可能公司被管理层控制或者董事会陷入僵局,影响公司运营。作为公司创始股东,出现这样的情况是极其可悲的。黄光裕和陈晓之争,应该是给企业家进行股权激励敲响了警钟。在股权激励方案中,如何保证原始股东的控制权应该排在整个股权激励方案的首位。
二、公司持股的利弊:
(1)有利方面
1.可以稳定公司股权结构。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防御恶意收购,夺取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可以进一步稳定公司的经营权,促进公司的长期投资。
2.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加强。公司通过相互持股,形成战略联盟,保持和促进相互合作,保证公司供销渠道的稳定,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如果相互持股达到组建企业集团的程度,可以发挥集团优势,在运营中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也可以很容易地从交叉控股公司筹集资金,而且成本往往很低。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交叉持股,那么这种融资优势更加显著。另一方面,相互持股使得双方利益一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行为。
(2)缺点
交叉持股制度虽然具有上述积极功能,但也得到了实务界和部分学术界的肯定。另一方面,互相持股也有很多弊端。
1.膨胀的资本。这是一个明显的问题。例如,A公司和B公司各有资金2000万元,A公司和B公司相互投资654.38+00万元。此时两家公司账户均有新增资本654.38+00万元,但实际情况是两家公司的资本并未大幅增加,虚增资本的金额会随着相互持股公司数量的增加而成倍增加。
资本虚增必然导致资本空心化,这与公司法中的资本真实、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性原则相冲突。同时,这意味着B公司将A公司投入的资本再投资到A公司时,无疑将A公司投入的资本返还给A公司,违背了公司法禁止返还投入资本的理念。
最后,这种行为类似于A公司通过B公司间接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法》禁止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规定背道而驰,严重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
2.它阻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扭曲了整个经济的资金循环机制。相互控股公司具有外人无法企及的信息优势,容易诱发证券市场内幕交易,非法操纵股价。在相互持股的状态下,证券市场转移公司控制权的功能将难以发挥,因此无法从外部赶走低效、不负责任的管理者,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3.引发公司间的垄断行为。如果公司之间相互竞争,但相互交叉持股,在利润最大化的同一目标下,这些公司很可能实施非法垄断环节,操纵市场价格或产量。
4.很容易引发内部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