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股东意见不合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性:
股东可以根据意见不一致的原因,共同协商提出解决方案,淘汰意见不一致者,寻找利益一致者,协商解决被驱逐者的原出资问题,将股份转让给他人。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
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