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持有的公司股权被质押。

法律主观性:

股权质押是指债务人将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不担保借款,不能履行债务时,执行股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转让股份只能质押。质押登记成立。

法律客观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基金份额或者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后,基金份额和股权不得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交存基金份额和股权转让所得价款。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押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让质押物,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