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营业执照有什么要求?
《印刷经营许可证》要求经营者持相关材料向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其要求是企业的名称和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名称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及其他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对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扩展数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凭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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