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企业职工共同投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以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合资公司,但也有一些公司化的因素。它具有以下特点: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限制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由65,438+0名股东和50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股或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结合了合资公司和合营公司优点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经营公司。参与者投入的所有权(即资本份额)构成的固定资本份额,赋予参与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根据份额获得公司的一部分利润,即股息,在公司破产时,获得破产份额,依法享有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它的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需要发布公告或账号。特别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公司内部机构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范围和规模普遍较小,难以满足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这种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一般适合中小企业。
设立材料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简历;
3.法定代表人一寸照片两张;
4.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5.租赁协议和租赁发票;
6.经营范围;
7.公司联系方式(手机一个,座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