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主要是对公司法人而言,有限责任就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全部责任,与法人的私人资产无关。无限责任是指要求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包括未来所有的资产)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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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以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它的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需要发布公告或账号。特别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公司内部机构灵活。
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范围和规模普遍较小,难以满足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形式一般适用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又称无限公司,是最典型的人企公司。
必须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必须是自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担保。当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未清偿部分。
此外,股东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股东,有权向公司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些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
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间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少数企业。其特点如下:组织程序相对简单,不要求最低资本总额;
公司经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所以股东会一起工作,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度高,竞争力强。
但是,股东投资风险大,责任重,出资难,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