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大连企业如何网上年检?
企业需要登录/,填写信息并依法公示,无需向工商局提交材料,也无需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章。
你可以先登录www.dlgs.gov.cn,官网,大连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在有一个关于企业填报2013年报的公告。仔细读一读,你就明白了。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说明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是指企业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辽[2013]42号)的要求,
1.年度报告公示范围:2013 12 31之前在辽宁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未被撤销或注销的各类企业。具体包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年度报告公示时间:2065年7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
三、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一)企业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2)企业开业、停业、清算等经营状况信息(开业状况是指企业正常经营;关闭状态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清算状态指企业因解散而清算);
(三)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情况;
(四)企业设立和企业购买股权的信息;
(五)从事网络经营的企业网站或网店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六)企业职工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所有者权益等合计信息(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公示这些信息);
(7)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本信息由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报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这些信息不对公众公开)。
企业可以在年报期内修改已提交的年报公开信息。
四、投稿方式:
(一)企业应采用CA认证(数字证书)等方式登录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可以使用地税CA认证【数字证书】)。
(二)企业应当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办理年度报告公示相关事宜,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姓名、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联络员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企业可亲自到当地工商登记大厅年报公示咨询窗口咨询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公示系统上公布的服务电话咨询年报办理业务。
五、企业对年度报告中公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六、2014、10、31日前,企业未履行2013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企业在年报公示信息中隐瞒、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七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