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深度思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以政府名义设立一个或多个资产和现金流能够达到融资标准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城市建设资产经营公司等公司,以政府名义担保融资,必要时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的载体。虽然各级政府的融资渠道不同,但最终都会把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共事业等项目。投入市政和公共事业的资金中,地方政府以财政拨款、划拨土地、股权转让等方式出资,其余主要来自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一个必须高度关注的经济现象。
(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数量多,增速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很多。统计显示,中国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超过8000个。其次,有大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2009年人民币贷款增加9.59万亿元。非金融公司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71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3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万亿元;因为地方政府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这里的中长期贷款大部分投向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总额近3.8万亿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占银行贷款的比重有所上升,约占新增贷款总额的40%。在地方政府融资贷款中
项目贷款占大多数,占全部融资平台贷款的80%以上,即项目贷款余额近5万亿元。
(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逐渐凸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融资规模的扩大和贷款总量的急剧增加,风险也逐渐凸显。
首先是政府信用风险。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的主要经济活动是政府或相关部门基于政府信用负责融资贷款,其次是政府财政承担的偿债责任。但这类融资平台积累的庞大融资规模,使得政府隐性债务负担过重,甚至完全脱离实际财政承受能力,随时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基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和规模的飙升,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有所增加。就县级投融资平台而言,2009年其造成的新增债务增加了5万亿元,历年累计债务达到11万亿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已经占到地方政府收入的240%,地方财政赤字比例有所提升。
只要这部分政府债务不及时偿还,就会打破政府融资平台的正常运行,影响政府信用,损害政府形象,使政府信用面临很大风险。
二是资金和信用风险。银行在与这些平台合作的过程中,即使面对财务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融资平台公司,因为是政府支持的贷款,也会对这类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增加信任,导致重复抵押、虚拟抵押等问题,使银行资金
面临更大的风险。无论是地方政府依靠财政还贷还是土地经营,都根本无法满足偿债的需要。即使他们通过重新安排的方式违规,风险也无法消除。
三是社会稳定风险。大量贷款资金涌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挤占了运营企业的贷款资金需求;土地经营贯穿地方政府融资全过程,耕地保护风险加大,18亿亩耕地红线将面临巨大挑战。在后危机经济不稳定时期,一旦宏观经济反复冲击政府财政,将严重影响居民的消费水平和就业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无节制扩张隐藏着巨大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经引起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隐藏着诸多风险,已经引起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09年7月,银监会正式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指引》,确保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需求,防止贷款被挪用,严格防范项目融资风险。此外,还严格规定单笔贷款资金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或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由贷款受托人支付,规范了信托、银行、政府间的大部分政信合作项目。2010 65438+10月19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尽快制定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金融风险。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央行在2010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合理评估和有效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用风险。社会各界也通过不同形式表达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担忧。
二、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济现象的争论(1)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合法性问题。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合法合法的依据是,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公司和开发公司组织起来的一种融资载体形式,满足了一个法人在向银行借款时能够独立行使民事责任的要求。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以法人为基础,可以向银行贷款。
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法律依据不足,贷款债权难以主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本质是地区间的利益再分配,法律依据不足。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担保模式来看,一种以“捆绑贷款”为代表,是政府承诺、财政兜底的财政承诺模式。按照法律规定,“捆绑贷款”的财政承诺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担保”,而我国《担保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国家事务发生后,
“捆绑贷款”显然不符合国家机关可以作为担保人的范畴。地方政府以财政承诺的形式还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银行也不能根据约定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另一种是以“土地转让收益权质押”为主要方式的权利抵押担保模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抵押财产和可转让的土地转让收益权向银行贷款。虽然作为一种债权,但质押的标的并不特定,是一种没有很大确定性的可能的债权。按照现行法律,不符合《担保法》对担保对象的确定性的规定,在国务院也是禁止的,因为一旦质押对象缺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无法按时还款,银行贷款无担保,也无法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收回贷款。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分析。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五点:
1.投融资方式趋于多元化。
2008年以前,大部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主体是一两个政府部门,政府资源分散在各个投资公司,运营主体分散,导致从本部门利益出发争夺项目的现象,造成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此外,当债务到期无法偿还时,只能由财务部门归还。之后,地方政府在搭建投融资平台时,普遍强调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能借得动、用得好、用得起。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投资、融资、项目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
东方瑞和政府融资靠谱吗?
东方瑞和政府融资不靠谱,任何融资行为都会有一定风险。关键是如何正确预防、化解和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是合理的,但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和管理,将会产生严重后果。根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特殊性,应该启动不同于普通信用风险产品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投资有风险,请慎重决定。
聂武义:防控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隐患
银河证券研究所策略研究员聂武义(本文首发于《中国金融》,第18期,2019)。
目前,宏观经济放缓和金融降杠杆政策对地方融资提出了严峻挑战。一个明显的市场信号是,2018以来,城投非标债券屡屡违约。20多年来,地方融资平台一直背负着金融体系的巨额债务(主要是银行贷款和城投债)。目前,我国地方融资平台总数超过6.5438亿。如果城投债务规模继续扩大,出现还本付息危机,如果推进城投债务重组不能解决地方建设资金的匹配问题,也不能解决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城投公司和项目之间的风险隔离无法实现,那么财政金融秩序和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就会因为信用危机而遭受严重损害。加强对地方隐性债务的管控,进而明确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模式,是当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点。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
地方融资平台整体债务形势严峻。首先,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不仅规模大,而且信息披露不足,这也放大了外界的焦虑。地方融资平台从政策界定到集中管理都很模糊,至今没有公开统一的规模数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下发后,财政部组织实施了全国范围的地方债筛查,随后相关部委进行了多次地方债统计,但都有具体的口径和用途。从构成来看,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主要分为三类:银行贷款、城投债和非标融资。下面,对公开披露的城投债进行研究。根据wind公布的统计数据,2008年7月22日至4月25日,2019、15、31省级地区(不含港澳台)发行13820城投债,发行主体共计2252家,总金额13.28万亿元。
目前还没有地方融资平台银行贷款总额的直接数据。根据利率,2013,1年6月,原银监会披露地方融资平台银行贷款余额9.2万亿元,占银行贷款余额的13.8%。我查的最后一个利息是2013上半年原银监会工作会议上披露的。截至2013年6月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高达9.7万亿元。2013年,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总原则,并于2013年4月实施。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出台,国务院发布了影响深远的43号文,明确提出了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必须脱钩的要求,地方融资平台的功能定位和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原银监会不再发布融资平台的贷款余额。如果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计算,wind数据库显示,2019年4月5日银行贷款余额为142.6438+01万亿元。如果按照2013年13.8%的平台余额占比计算(鉴于近年来地方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势头、银行贷款对稳定地方经济建设的意义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的信用水平,可以推断银行的审贷政策应与城投转型保持一致,正负效应基本可以对冲),地方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余额估计为65438+。
非标融资是地方融资平台受政策约束最少、使用最灵活、风险成本最高的融资工具。非标融资有多种形式,包括委托贷款、信用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多种融资形式。目前城市投资没有权威的非标准数据。有市场机构根据已发行城投债并主动披露非标融资的960余家平台的审计报告,得出样本平台2017年末非标融资金额为1.65万亿元,不够全面,遗漏了明股份的真实债务和刻意回避披露的债务,以及未发债的8000余家中小平台的非标融资。这些未表态平台的非标规模一般都不大。如果考虑2018年资管新规的政策压制,在1.65万亿之外再加上缺失的部分,地方融资平台非标融资总额应该不超过3万亿。根据业内的判断,平台融资中非标融资的总比例一般不超过10%,3万亿元的非标规模应该基本在这个范围内。
综上所述,笔者可以计算出地方融资平台总体规模应该在32.3万亿左右(32.3=9.719.63),但还有其他扣除,比如国发43号文提出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现有政府债务”,其中现有政府债务要覆盖部分已认定的城投债。其中,2015年置换3批共3.2万亿元,其中第一批1万亿元置换范围为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负责偿还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偿还的部分。据悉,2015至2018,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2.2万元。据笔者统计,债券置换将对冲2065438+2003年6月末9.7万亿元的贷款余额,假设对冲金额为50%,即6.1万亿元。以此计算,平台总负债为26.2万亿元(32.3万亿-6.1万亿元)。从审慎的角度,笔者粗略估计地方融资平台规模为26万亿至30万亿元。随着融资平台管理的不断规范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存量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控制,信息披露相信会更加科学、及时和透明。
关于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思考
地方经济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只要不认真解决地方政府的资金需求,政府债务仍然会通过隐性担保、代建项目等方式转移到地方融资平台。客观上需要加强财经秩序的严肃性,加强相关制度改革,防止地方经济发展突破债务承受能力,影响社会经济稳定。
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再次实施债务甄别和置换。但最直接的方式不一定是最恰当的方式,解决问题的顺序和具体策略会决定政策执行的效果。笔者认为,单纯从债务负担的角度,将大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务,并非不可承受。根据前述测算,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总规模为28万亿元[28 = (2630)/2],平均到期时间假设为5年。如果从2065438年到2022年5年分批置换,每年地方政府债务增加5.6万亿元。在此前提下,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至23.99万亿元(18.39万亿5.6万亿元),2018年我国地方政府负债率将增至99.96%,即将触及国际通行的100% ~ 120%。如果加上14.96万亿元的政府债务余额,2018年我国政府负债率将增至43.26%,仍低于欧洲60%的警戒线。从增量来看,每年新增的5.6万亿债务负担,基本相当于2018年GDP的6.22%,与GDP增速基本相当。按照这个增长规模,现有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计入地方政府债务,从全国债务负担率来看,五年内可以承担。如果扩展到10,当前债务负担将进一步减轻。此外,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主要投向地方重要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产品,有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有效提高地方偿债能力。但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债务压力会更重。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债务水平的差异,如果中央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应该不会明显拖累地方经济的正常运行,但如何在运行过程中保证公平与效率,防止道德风险,将考验决策者的大智慧。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如果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严格规范、清理和改造,城投债存量问题应该会得到彻底解决。这也从侧面说明,近年来,中央政府对地方融资平台采取了坚定但耐心的态度,这是可以预见的,也是有充分底气的。但是,地方经济建设的财政补充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如果只是做债券置换,即使不会出现旧债挤压新债发行规模的问题,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消失后,如何弥补资金缺口,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除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还有一些隐性债务,在整体债务承受范围内,但也接近债务警戒线。因此,中央政府应高度警惕地方债务风险。
解决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问题,可以考虑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关系,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解决地方事权和财权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只有中央和地方的财税体制改革到位,才能解决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问题。要解决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必须以事权和财权的统一为重要抓手。在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前提下,要么减去地方事权和财权,要么增加地方财权,要么两者并行。
解决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问题,最终还是要改革地方投融资体制。对于准公益性的、具有收费项目特征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项目,毕竟要有独立的市场主体负责建设或长期运营。对于具有实际市场运作能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城投企业而言,仍有继续存在的社会空间和经济价值。建议地方政府和联合民间基础设施产业公司,对有运营基础和管理能力的城投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增加注册资本,增强债务承受能力,真正成为地方准公益投资的主导力量。不仅要建立地方投资体系,还要建立地方融资体系。比如可以充分借鉴国家开发银行的功能设计,建设一个有管理、有效率的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区域内的政策性融资服务,包括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跨区域建设项目、准非公益性地方项目等。未来,地方政府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时,可以通过地方开发银行快速获得融资,既能保证融资的规模和效率,又能充分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准确把握地方投资的规模、结构和质量,有效控制经济风险的传导和蔓延。
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防范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化解系统性风险隐患,是解决当前经济领域深层次矛盾的重要抓手。虽然对于如何认识和解决地方融资平台问题,经济界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争议,但正是由于中央政府采取了坚定、理性、耐心的引导政策,地方融资平台才没有成为拖累中国经济的问题资产,反而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整体来看,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目前处于相对可控的范围。只要后续规范管理和处置措施果断得当,坚决控制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债务存量,进而全面推进财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转型后的地方融资平台仍然可以在未来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银河证券研究所
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贷款规定
法律分析:针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信贷快速增长和风险隐患,银监会提出了监管要求:严禁发放捆绑贷款,严格逐项调查、评估、审批和放款,不得与地方政府签订无具体项目的大额信贷合作协议,已签订的不得执行;结合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加强对融资平台还款能力和贷款风险的评估和控制;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加65,438+05年,最长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加65,438+05年;过桥贷款只能用于非生产性项目,严禁向生产性项目发放过桥贷款;原计划资金到位后,归还过桥贷款本息,不得给予优惠利率,不得长期占用,也不得作为项目资金。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是指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主要借款人,暂时不具备商业运营条件,仍按平台贷款管理的贷款。(以下简称平台贷)
借钱给政府融资靠谱吗?
可靠。对于组织者而言,项目的融资渠道包括国内政府的联系资本、私营部门贷款机构、出口信贷、开发银行和保险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和项目客户等。政府融资是项目融资的多种来源。
1.东道国公司承担项目的全部融资。如果公司自有资金有限,首先要获得国内资金的支持。政府融资包括国内政府融资和国内银行融资。中国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政府融资由过去的无偿拨款改为贷款,增强了主办方的资金和风险意识。
2.事实上,许多西方国家的财政也为大型项目的建设提供资金,如铁路、矿山、机场、大型企业项目等。0德国100%的邮电和铁路,95%的港口和供电工程,公路,河运和铝冶炼,国家给予了很大的资金支持。在发展中国家,由于财政收入有限,一些由政府融资的大型项目资金匮乏,大部分资金不得不从国际市场融资。政府融资比例可高达3/4,自有资金只占很小一部分,但这部分也成为项目发起人的重要补充资金,成为政府希望有偿贷款的一部分。
从资本需求方面来看:
1,政府融资平台自然类似于庞氏骗局,只能靠持续放贷来维持,经不起减少敞口。
2.从43号文开始,银行信托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的总体控制相对严格,政府直接从银行借钱就没那么容易了。
3.大量地级市和大部分经济实力一般的县,暂时不具备通过国债置换金融机构负债的能力。
总结:政府(尤其是经济一般的县级政府)仍有强烈的融资需求。
从资金供给端来看:
1,经济不景气,制造业(尤其是民营)处于现金流紧张的状态。租赁公司手里的很多制造业租赁资产在期限过后都在上升,不良率在上升。
2.经济形势如此糟糕,银行纷纷放贷。租赁公司不想做长期的债务支持者,纷纷停止对制造业和民营企业的贷款,难以继续新的业务。
3.租赁公司存续业务陆续到期后,公司总资产减少,正常资产大幅减少,剩余关注类和不良资产比例增加,资本充足率下降,不仅影响债券发行评级,也影响公司长远发展。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引入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监管到此结束。不知道你有没有找到你需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