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购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

7月22日,广东省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购房人缴存公积金的地点和所购房产的面积没有限制,最低首付比例为20%。

根据要求,贷款对象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目前韶关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单人30万元,两人及以上(含)5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还款能力、公积金账户余额、信用状况等确定。

今年6月20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金融机构要落实《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关于调整韶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要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切实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满足当地购房者合理的住房需求。

对在韶关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丹霞蔡颖”、“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在人才贷款最高额度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按25倍执行。

此外,截至2022年6月5438+2月31,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口和非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口在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的,受益财政部门已向粤港澳大湾区户籍购房人缴纳70%的契税,非粤港澳大湾区户籍购房人已缴纳契税。同一购房人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按套兑现。

同时,放宽就近入学条件。至2022年6月5438+2月31,在韶关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居民,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查档证明,向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入学当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