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党组织的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和经理层做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在决策程序上,应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董事会或经理层才能做出决策。

一、修订*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企业的根本大法。在新修订的章程中,单独列出“党组”一章,规范了党组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明确了党组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

第二,明确职责边界和权限划分

处理好党组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首先要明确各个主体的责任边界,划分权限。《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党组会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策事项、权限接口及相应的决策流程;权限清单梳理出145项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党建工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本运作等。,并对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再经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详细区分和明确。

第三,完善党组、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机制。

首先,根据中央和国资委党委的最新要求,党组修订完善了* * *公司党组工作规则,主要对党组的主体职责、讨论决定或研究重大事项的内容和程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协同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补充完善。该规则经2017+15年召开的第二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修订了* * *董事会议事规则,新起草了* * *总经理工作规则。两个规则都参考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考了《党委、董事会和总经理室决策权限管理办法(试行)》,既保证了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又保证了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