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拍卖规定

首先,正面回答

1.股权价款拍卖后竞买人竞得股权的,法院将通知相关部门协助竞买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执行程序中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适用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

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凭拍卖机构出具的交易凭证和财政部门认定的资料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变更。二、分析细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规定表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既包括内部股东之间的转让,也包括外部非股东之间的转让。3.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拍卖机构的选择是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拍卖机构,也可以约定由人民法院随机确定;2.股权的归属是在拍卖前,人民法院会调查股权的归属人,确保股权的归属无瑕疵;3.拍卖公告是指人民法院在股权拍卖前15日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的范围和媒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