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分红的股东怎么办?

股东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公司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从理论上讲,股东分红权是股东固有的权利,不能被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剥夺或限制。如果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长期不分红的股东怎么办?1.长期不分红的股东怎么办?

如果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分红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存在程序性瑕疵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或者撤销的诉讼。如果股东会违反章程规定,以超额提取公积金,但不分配股利或很少分配股利作为压榨小股东的手段,受害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决议。

2.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且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股东大会通过了股利分配方案,但公司董事会拒绝执行,股东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因为一旦分配方案通过,股东与公司之间将直接产生具体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股东当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此事。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分配方案通过后,公司迟迟未实施。一方面可能会实施,另一方面可能会改变。方案变更前,股东有权申请实施。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应当是公司受大股东控制,不作为,请求法院予以确认和执行。

2.股权转让前分红与否?

股权转让可以分转让前分红,也可以不分红直接转让。

如果是分红后转,一般以资本价格(实收资本)为基础。这个比较简单,不需要换算净资产对应的权益价格。

不分红直接转增的,与其他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一起计算权益价格是公允的。)按净资产计算的实收资本除外。但是这个转接有点麻烦。净资产好办(可评估)。关键是大多数情况下,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并不相同,交割日较晚,评估基准日较早,这就涉及到受让方和转让方根据转让交割日重新计算股权价格。

简而言之,股权转让首先要各方同意,每个人都适合才能交易成功。

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应当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连续65,438+0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5,438+0%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连续持股期限超过180日的,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的到期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438+0%以上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合计持有股份。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应当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连续65,438+0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5,438+0%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连续65,438+0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5,438+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连续65,438+0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5,438+0%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关于长期不分红的股东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从法律层面看,股东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方的侵害,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救。比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方案或司法救济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