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公司的投资股份
股权可分为资本股权和管理股权。为了保证企业家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最好达到67%以上的股份。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也会超过50%。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合伙企业的股份分配通常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的。适时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一方是否有技术投入等因素。参与经营的可适当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可适当减少股份分配;如果一方有技术投入,也可以适当增加股份分配;其他影响因素需要协议确定。股权分置结构确定后,要订立合同,按规定办事,减少后续的分配纠纷。确定公司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出资比例,按比例分红。
公平分配原则
股权分配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和控制。
1.公平原则是指持股比例与出资成正比;
2.效率原则是指帮助公司获得发展所需的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
3.控制权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