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融资应遵循哪些原则?
商业保理是一种金融服务,其产品设计是为客户提供保理服务的解决方案。金融服务方案既要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又要满足风险管理、运营、合规、财务的内在要求,是一项综合性、创造性的工作。在实践中,客户的情况和需求千差万别,标准的保理产品可能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供应链金融工具种类繁多,不同的工具适合不同客户的需求,需要进行差异化组合。同时,保理业务是基于真实交易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如何在产品设计上控制风险也很重要。今天我们将谈论保理产品设计的原则。
1.应收账款的有效转让是前提。
应收账款的有效转移包括以下含义:
①应收账款必须已经形成,没有法律上的瑕疵;
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应收账款转让必须有效通知债务人;
(3)保理商应控制应收账款对应的付款的资金流,如确认买方知道付款账户已变更为保理账户;
(4)应转让特定债务人在保理服务期内的所有应收账款,使保理商获得“唯一债权人”的法律地位,使原债权人脱离应收账款债权债务关系。
在设计保理产品时,要考虑应收账款的形成过程、转移过程和收款过程,进而考虑供应链中企业的信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方向和价值创造过程,从而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符合内部风险管理要求的保理产品。
2.保理融资的自偿性是出发点。
想通过保理融资的客户,通常缺乏足够的资产作为融资担保和独立还款能力。保理融资的自偿性可以弥补卖方信用的不足。保理融资的自偿性是指保理商基于真实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向卖方发放保理预付款,从而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
信息不对称使得保理商更相信保理融资自偿性的技术安排。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企业会比保理等第三方机构更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交易对手等信息。面对客户时,保理商倾向于预设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尤其是面对信用等级较低的贸易型企业时,保理商更难识别其信用风险。因为在贸易过程中,资金流和物流都有自己特定的流动规律,控制现金流和物流的技术手段可以有效降低融资风险。
保理融资的自偿性为贸易企业创造了有利的融资条件,显著增强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实现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在保理产品的设计中,时刻牢记保理融资的自偿性,从而设计出风险更低、运作更顺畅的保理业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