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英的多重身份
民营企业董事长,CPPCC委员,国家质检总局电子监管网推进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质检总局中国产品电子监管网推进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这是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检”)董事长陈小英的又一职务。
身处电子监管码被国家质检总局起诉案漩涡中的陈小英,在电子监管码的推广中扮演着越来越耐人寻味的角色。
8月1日,四家防伪企业起诉国家质检总局。原因是,自2005年4月以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中国推广由中信郭健公司经营的电子产品质量监督网络业务,要求制造商在其产品包装上印刷监督代码。他们认为国家质检总局的行政行为违法。
2008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开表示将从中信国检退股。值得一提的是,中信国检实际上是一家由陈小英间接控制的私人合资公司。她通过机构和个人持有的股份实际持有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21世纪”),中信21世纪的全资子公司中信21世纪电信拥有中信国检50%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