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产生。

法律主观性: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中应该有员工代表。董事会其他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法律客观性:

一、两个1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授权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二、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2.不同管理体制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政府批准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导,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清晰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制度。3.不同治理结构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监管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国企一般董事会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4.管理者的不同角色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由上级委派,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核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并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他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是雇佣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听起来没什么区别,但本质上有很大不同。治理结构和管理者角色存在差异,其法律基础也不同。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我们应该在细节上区分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