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更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分公司名称变更需准备的材料:(1)《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分公司名称必须经过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四)因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或者核准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七)总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变更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