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1。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负有忠实、诚信、勤勉的义务。应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质询;依法进行信息公开;不得从事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不得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2.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独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上市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影响。独立董事要敢于提出异议,独立履行职责。

4.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接受培训的义务。独立董事和拟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2)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注意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请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在2002年6月30日之前,董事会中至少应有两名独立董事;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四)当独立董事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者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导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不到本指导意见要求时,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要求补充独立董事人数。

(五)独立董事和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