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翠宏山矿合作开发的好处。
2005年2月28日,国土资源部指定北京海天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对翠宏山铁多金属矿进行评估,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探矿权价格为31万元。经过反复协商,六院与翠宏山矿业于2006年9月签订了合作协议,探矿权权益总额确定为5.6亿元。2009年6月25日,省六院将探矿权注入翠宏山矿业,翠宏山矿业也依法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矿山总投资确定后,在调整股权比例时,实际上不存在向西钢出售国有权的问题。本文提出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探矿权转让不存在招拍挂程序。事实上,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197号)文件第十条第二款已明确规定“符合后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授予”,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为西岗连续矿源, 且该矿的开发是黑龙江省政府主导的股份合作开发,符合该条规定。 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第五条,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大型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允许协议出让。在办理探矿权过程中,国土资源部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向黑龙江省第六地质调查院颁发了探矿权许可证。黑龙江省第六地质调查院根据省经委会议纪要精神及合作协议对翠宏山矿业进行注资后,翠宏山矿业正在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申请采矿许可证,整个程序合理、合法、合规。
关于探矿权价格,2005年9月崔洪山铁矿探矿权价格评估的相关事项,由国土资源部指定的北京海天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具有法律和科学依据。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探矿权评估报告是国土资源部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探矿权价格,2005年9月崔洪山铁矿探矿权价格评估的相关事项,由国土资源部指定的北京海天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具有法律和科学依据。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探矿权评估报告是国土资源部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黑龙江省国资委已经明确表示,西钢改制一直是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