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了解哪些法律?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的经营实体,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作为自然人企业,对企业的经营风险承担连带责任。换句话说,独立企业根本不是企业法人,更不是公司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得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属于个人投资者。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者投入的初始财产,还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者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3)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的注册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所发生的债务时,投资人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家庭财产清偿债务。(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可以有品牌名称,可以对外使用,但它只是自然人经营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属于自然人企业的范畴。合伙是介于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企业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当创业者觉得独资企业融资慢,占用资金多的时候,可以用这种方法来解决矛盾。参与合伙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出资可以是资本、设备、技能、场所、信用甚至是劳动,折算成股份。合伙企业的资产可以归出资人所有,也可以由合伙人共同所有,但合伙企业带来的利润和收益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可以订立协议,明确各自在企业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种事项的规定,然后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开始按原样经营。创业者可以解决厂房、生产技术、行业信誉、营销渠道等问题。,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创业初期容易联合。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有两个以上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均承担无限责任;(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从事合伙经营的营业场所和必要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人数有限。合法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为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没有股东的出资,公司就无法成立。股东的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50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公司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前款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行业至少需要654.38+0万元注册资本)。股东可以用现金、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知(郭克法证字[1997]第326号)规定,高新技术成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额可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投资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必须向省科技厅申报。3.股东* * *一起制定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环节。本章程由全体投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投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应具备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组成、形成和职权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般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和经理。股东人数众多,前者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后者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公司。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根据2006年6月5438+10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受到严格限制。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3)有限责任公司是合资公司,但同时又有很强的人为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有一定的信任度,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公司资本和发行股票。不及物动词< & lt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中国公司法>:& gt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全部由等额股份组成,通过发行股票(或认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点是:公司资本总额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股一票,股东以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质上,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少于50人,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一缺点,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份(通常为人民币1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以654.38+05万港元的总价买入一家不知名公司发行的股份,从而将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提升至5股),可以吸引大量投资者,尤其是小投资者。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它在组织和管理上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1.注册资本:也指注册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2.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的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或者65,438+0/2以上通过。在中国的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投资者根本不关心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更不用说自己掏钱参加股东大会,这就为大股东操纵投票创造了条件;另一个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股份,无需他人同意;第三,董事会和经理:这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董事应对董事会的决议负责。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还需要聘请独立外部董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定人数。例如,根据法国的规定,股东人数至少应为7人;(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责任限额为股东应缴纳的股份数;(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任何人缴纳股份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必须公开,让投资者了解公司,做出选择;(7)公司的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繁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