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B和香港的O有什么区别?
CIB和香港O的区别
刑事情报科,简称情报科;中文:刑事情报局,缩写为CIB;;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中文: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缩写为OCTB。
CIB隶属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部刑事组;o隶属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部刑事部。
o该科由前OSCB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科及DATS反三合会行动组合并而成。刑事情报科由一名总警司领导,由一名高级警司担任副警司,负责管理和策划整个刑事情报科的工作。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的主要职责是调查及打击极为复杂的有组织罪案、有组织罪案及严重的三合会罪案。CIB主要负责为警方收集情报(包括有组织及黑社会活动、严重罪案及恐怖活动),分析研究后才发布情报,并根据情报规划采取行动打击非法活动;并协助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毒品调查科及总区刑事调查部门为执法行动提供策略性及战术性的资料。
刑事情报科由一名总警司领导,由一名高级警司担任副警司,负责管理和策划整个刑事情报科的工作。分为A、B、C、D、E五组;每个小组由一名负责领导警官的警司领导。
五个小组分别做以下工作。
a组(监控组,俗称兔队):负责监控、联络、招募线人;一名主管负责。
B组(情报组):负责对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情报进行分析、过滤、核实,直接向负责案件的指挥官汇报;一名主管负责。
c组:负责行动中的车辆团队和设备,以支持行动组;一名主管负责。
d组(行动支援组):
监视支援小组
跟踪组
E组(技术支持组):负责日常电脑处理、更新、存储数据等。必要时,负责架设光学仪器进行远距离跟踪和窃听任务。此外,技术支援组亦协助其他部门,例如警察谈判组、政府飞行服务队和廉政公署。一名主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