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公司贷款有哪些问题?

1.向公司借钱的原因是什么?

1.向公司借款的原因如下:

(1)个人向企业借款的原因有:采购零星办公用品、出差备用金、预支工资等。,而个人向企业借款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2)员工个人向公司借款需要携带以下资料: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单位对个人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费用;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或者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收入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批准并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留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和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退还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二、如何处理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的财税问题?

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的税务处理如下:

1.关于关联方之间的借款,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未超过以下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应当扣除,超过部分当年及以后年度不得扣除。金融企业对关联方的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比例为5:1;其他企业为2:1;

2、企业能否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企业从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税法对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进行了界定,在标准之内,发生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