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受理部分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与债权人集团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并生效后,破产程序中止。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后果。一是破产申报受阻。据此,清算组不可能成立并接管财产,债务人有权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二是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保护,不允许个人债权人向企业追偿债务,不允许个人请求企业支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及相关诉讼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凭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