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僵尸企业”的基本特征是:
一是难度。
第二是长期的。
第三是风险。
第四是歧视。
僵尸企业的定义:僵尸企业的定义有两个权威版本:学术版和管理版。学术界的定义是由经济学家彼得·科伊(Peter Coy)提出的,他认为“僵尸企业”是指那些负债累累的企业,它们没有希望重新获得活力,但却因为贷款人或政府的支持而避免破产。管理的定义是由工信部副部长冯飞提出的。他认为,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经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依靠政府补贴和银行贷款维持经营的企业。
基本特征详解:困难是指僵尸企业生产经营遇到较大困难,或已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由于市场环境、企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创新的影响,企业很难具备自我跨越和创新的能力。
“僵尸企业”这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并不是目前才发生和形成的。在停产或半停产之前,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经营困难,甚至连年亏损。资产长期大规模减记流失,部分企业资不抵债。
风险意味着中国有破产法来处理困难企业。通过破产保护,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退出机制,为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和有效利用创造了条件。之所以出现“僵尸”局面,是因为这些企业往往涉及非常复杂的社会稳定问题、员工权益问题和利益纠纷。一旦启动破产退出程序,就会刺破风险,导致短期内难以处理和应对的矛盾和结果。
第四,歧视,即歧视包括机制歧视和市场歧视。机制歧视是指企业职能和所有制不同,导致主要资产持有人和债权人采取特殊措施进行管理;市场歧视是指“僵尸企业”具有特殊的市场地位,因此获得了重要的垄断资源,所以无论实际经营状况如何,仍能维持“不破不退”的局面。比如一些上市公司因为拥有“壳资源”而具有这种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