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过程中,如何处理多年悬而未决的往来账款?
审计认为,长期不清理往来账目,不仅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容易导致管理出现漏洞,成为腐败的温床。即使不是他在任时形成的往来账,单位领导也要高度重视。现在,审计重点是如何清理债权,并给出一些建议:
1,综合验证,分类。对于各类债权,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具体原因、发生(到期)时间等。都列出来形成清理台帐,有助于彻底清理,不遗漏。
2、按类实施,逐项进行。有审计意见的,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核实的结果,按单位、个人、项目进行清理。没有审核意见的,找原始凭证,落实还款主体。根据支付所涉及主体的实际情况,按照可收回和不可收回的分类,将可收回资金分为到期和未到期。对于逾期未还的款项,可以组成债务清理小组,逐一收回。一次性偿还确有困难的,由债务偿还小组办公室与当事人订立书面或口头偿还计划;对于未到期的往来款项,应确认债权。往来款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资金归属分为下属单位债权和本级单位债权:下属单位债权无法收回的,经上级机关集体协商,允许核销;核销本级单位债权的,应当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向国资办提供盘亏、报损的有效凭证,经国资办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置。
3、及时对账,清理账簿。财务管理人员根据国资办下达的资产核销通知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分别核销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相关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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