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强制女员工不要痛经假吗?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于明年正式实施,被广泛呼吁的痛经假位列其中。具体内容为:经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为重度痛经或月经过多者,给予适当休息1至2天。

然而,好心没好报,在女网友中引发了大量争议,甚至反对的声音占了上风。几乎所有女性的节日福利都有类似的场景,也有人骂给不给。

早在20多年前,北京就有类似的“痛经假”规定

只是不太懂。

这简直鼓舞人心!

那我们还等什么?

赶紧去度假吧

然而...

实施区域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

1993年,海南发文规定,女职工凭诊断书可以有一两天的痛经假。

据海南特区报2015报道,“因为不是强制性的,所以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从各地的执行情况来看,效果不理想是因为相关部门只能提出建议,不能强制要求,因为用人单位放不下痛经假。”

宝宝准备请假了。

你告诉我这个?!

好吧,嗯...

“痛经假”当初之所以没有大力推广,

不外乎以下三种!

1,很多企业不买痛经假。

2,即使允许休假,也会扣奖金,或者存在对女性工作能力的歧视。

3、涉及隐私,不好意思请假,怕被区别对待。

员工对请假有顾虑,很难判断痛经的严重程度。

1.很多女性不知道自己有痛经假或者不敢请假,不愿意上班,甚至因为痛经站不起来吃饭,但是只有不到10的人去医院写痛经假。

2.媒体调查显示,超过20%的受访女员工不打算请假,原因是个人隐私,不愿意公开,不想影响工作。

3.“平时也可以请假,就是不能耽误工作。”一位公务员表示,此举体现了政策层面的人文关怀,她也提到,当地民营企业为了盈利,可能很难执行和落实。

「痛经」对女性来说是福音还是歧视?

每次提到“痛经”,都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想要痛经真正从纸面走向现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1,“痛经假”是福音,应该在全国推广。

“痛经假”的问题讨论了很久。有人说举手赞成很自然,简直是女性的福音:“痛经假真的很需要。我每个月都吃止痛药,都不能好好上班!他们认为这是社会的进步,是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应该在全国推广。

2.“痛经”可能会加剧性别歧视。

但也有网友认为这会加剧女性就业困难,更担心痛经可能会加剧性别歧视。

我来例假的时候恐怕没有公司愿意招女员工。

3.痛经假无法量化,难以落实。

如何定义「月经过多」?如何证明「无法坚持工作」?这些在条例中没有明确体现。

4.对于带证请假的政策,没有一个女同胞说是出轨。

@京京京京京:医院给假条到什么程度?最疼的时候,算不算在座位上打滚?

@舵舵舵舵舵zly:拜托,我来月经的时候要去医院证明月经不能上班,然后交给单位医院给我证明。就是痛经来月经的时候不想出门,哪里也不想去,动也不想动。

@音彩岳跃:疼死我宁愿请病假,扣两天假工资。

大部分女性表示会酌情处理,没有痛经也会坚持上班。另一方面,在自己的身体疾病暴露给别人之前,自己的隐私权无法得到保障。很多人宁愿选择沉默,也不愿“反抗”过去。

说到底,原因是政府请客,老板买单。老板怎么会这么舍得?如果是男女双方的福利,那他是不愿意接受的。但如果存在性别差异,就会带来一定的选择倾向。女员工的事情很多,能不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