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

1.董事会制定公司的整体变革计划。

公司整体变更时,公司董事会应首先拟定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对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等技术问题进行初步规划和设计。公司的变更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变更的条款和条件;

(三)将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

(四)章程变更声明;

(五)与公司变更有关的其他条款。

2.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公司的整体变化是公司的重大问题。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必须作出特别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修改公司章程

变更公司章程是变更公司组织形式的必要程序。《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的变更为公司特别决议,即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公司章程的变更发生法律效力。

4.股份转换或发行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后,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成股份的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原股东出资全部转为股份后仍需增资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办理。

5.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步骤完成后,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完成。

6.通告

公司整体变更后,应当进行公告。公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公告是刊登在报纸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