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了以后股东还能分吗?

法律分析:要看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后股东是否分立,应按股东协议规定。

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公司的成功分立必然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公司主体变更,涉及公司解散、变更、设立。

在新设立的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成立。以派生分立的形式,原公司存在,但由于股东、注册资本的变化必须变更主体,成立新公司。

2.股东身份和持股情况的变化。

由于公司“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股东的身份也可能发生变化,即原公司的股东变成了新公司的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改变,但在原公司的持股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因为公司的分立一般会导致原公司的减少,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在公司中的股份必然会增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与债权人在分立前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