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程序,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有哪些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基本规定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股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一)股份的分类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持有人姓名和地址,并在股票上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姓名,不得设立账户名或者代表名。如果是发起人的股份,还应当标明“发起人股份”字样。无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没有持有人姓名而可以随意转让的股票。任何持有该等股份的人都是公司的股东,可以凭借其持有的股份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享有股份所代表的权利。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记载股票的数量、编号和发行日期。(二)记名股票的转让根据《公司法》第140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违反上述程序的股份转让,对公司无影响;也就是说,如果不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东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与公司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仍然有效,股票受让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里所说的记名股票也可以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主要是针对目前沪深交易所已经实现无纸化股票交易,无纸化记名股票的转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进行。为防止个别股东利用股票转让分散或集中表决权,从而操纵股东大会,同时为了保证股利分配的顺利进行,避免权益纠纷,《公司法》还规定,因记名股票转让而引起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不得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5日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