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投资担保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和资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和《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金彩[2006 54 38+0]77号),现就过渡期担保机构登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申请设立注册资本低于6543.8亿元的新担保机构,由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经营期限核定为一年,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为自然人和企业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明确后办理相关手续。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不得从事存贷款金融业务和金融信贷业务。
二是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增资,注册资本超过6543.8+0亿元(含6543.8+0亿元),以及已经核准登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增设分支机构,工商部门暂不受理,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明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册资本1亿元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包括设立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备案,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
四、自省金融办正式受理审批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应经省金融办批准后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国家和省有关审批登记政策发布后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投资担保公司注册流程:
一是核准公司名称,验资,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证、银行开户证明。申报时,应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公司章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证明。
4.该股东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证明。
5.股东的资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