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9898”特大走私受贿案主要人物

在湛江的走私犯罪团伙中,沈李、林春华和陈立胜最为突出。在1996年初至1998年9月的近三年时间里,湛江走私团伙利用金钱、女人等手段,拉拢腐蚀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业务人员、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疯狂实施走私犯罪。其中仅走私15760辆,货值473亿元,偷逃税款518亿元。此外,超过1100万吨的钢材,126万吨的成品油,以及大量的通讯设备、电器、小麦、大豆等。被走私,总价值11000亿元,偷逃国家税收62亿元。

沈李一伙是湛江最“牛”最霸道的。这个团伙在湛江地区注册了13公司,前期以走私汽车、汽车配件、钢材为主。后期,沈李利用张毅的魅力,将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拖下水,成立了一家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正贸易公司”,专门从事通关走私业务,即为其他团伙走私货物提供通关服务。他们通过金钱、女色,打通了海关、边防、商检、港务等执法监管部门的所有关键岗位,采取少报多进、虚报商品名称、不检直接发货、假退运、假核销等方式逃避监管、偷税漏税。沈李干部李勇还与该市赤坎区缉私局和公安边防分局合伙开办了一家拍卖行。就这样,沈李团伙形成了走私、通关、拍卖没收走私物品的一条龙作业。

林春华是湛江走私团伙头目中最典型的暴发户。他只有小学学历,却胆大心细,为了走私货物不惜重金。林春华团伙在湛江注册了八家公司,专门从事成品油走私。为实现“油王”梦想,林春华投资数亿元承包码头,购买了4艘载重量在1,000-1,500吨的油轮,实现了走私油的运输、码头、储存、销售的配套作业。6月1.997至9月1.998,林春华团伙共走私成品油9741.60吨,案值1.95亿元,偷逃进口税收4.44亿元,占湛江走私成品油总量的85%。

在湛江走私团伙的头目中,陈立胜的背景最硬。凭借父亲陈同庆作为湛江市委书记的权势和影响,先通过人脉进驻香港,成为香港居民,再回到湛江成立假合资公司进行走私活动。1996年初,陈立胜、邓崇安、沈李等人合谋在港走私汽车,牟取暴利。邓崇安负责组织货源,贩卖走私汽车,收集走私物品。另一名走私者徐从勇负责将整辆车拆成发动机、车身、底盘等几个部分进行编码打包。陈立胜在港负责报关和出口,在湛江码头订船装船和接走私货。沈李和张青负责疏通湛江海关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关系,从事虚假报关。1996年5月至1998年4月,邓崇安参与走私1047车体,偷逃税款170万元。陈立胜参与走私车体1.905辆,此外还走私柴油4万余吨,偷逃税款1.8亿元。

在“9898”案件中,湛江市部分党政领导,海关、港口、商检、船务代理、公安边防、海警等执法监管部门人员,要么充当了走私者的保护伞,要么与走私者勾结,扮演了非常不光彩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