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人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金融委“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全面依法监管金融活动,有效防范风险”的部署,落实证监会系统发挥更加积极作用的要求,协会深入行业调研,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成熟做法,起草了《期货公司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本着“尊重现状、摸清底数、问题导向、依托数据、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统一管理、规范管理”为导向,旨在加强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以外的机构和自然人的中介合作自律管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期货行业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委托,为其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机会或者居间服务的,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中介人应当独立承担因中介经纪关系而产生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