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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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我接触不多。我主要说一下港交所上市,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不确定你说的“中外合资香港壳公司”是什么意思。中外合资企业的概念适用于内地公司。在香港,如果公司在香港注册,那么无论股东国籍如何,都是香港公司,即不会因为股东来自内地或外国/港澳台而区分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如果你的意思是内地公司/人在香港独资或合资设立一家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在内地有全资子公司开展实际业务,在这样的条件下香港公司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上市主体?如果他们在港交所上市,这个结构是可以的。但出于各种考虑,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公司会在香港公司之上设立一层或多层公司(比如常见的一种结构是实益拥有人-BVI公司-开曼群岛公司-BVI公司-香港公司-内地子公司),最终以开曼群岛公司为上市主体。这种架构的好处有很多,就不一一赘述了。
此外,在香港上市还需要满足联交所的其他要求,比如多年的业绩记录和最低市值。一般来说,刚创业没多久的群体是不好的(主板要有3年的业绩,创业板要有2年的业绩)。个人觉得还是聘请香港财务顾问或者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人帮助公司整顿一段时间,等各方面符合香港的要求后再申请上市比较好。
目前来看,HKEx的上市能力整体上似乎强于深交所和上交所,但上市成本似乎高于后两者,而且内地对香港上市的管理可能并不熟悉,所以未来仍需聘请香港法律和金融专业人士作为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