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土地是存货还是无形资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土地是存货还是无形资产?
房地产企业为建造商品房而购买的土地应与建筑物一起计入存货,房地产企业为建造自用厂房而购买的土地应视为无形资产。
房地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商品房的交易,而商品房的交易必然伴随着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即房地产企业在结转商品房成本时要将土地使用权考虑在内,因此土地使用权应视为房地产企业的存货,因为只有存货才能结转主要成本。不动产的概念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不动产不仅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形态,同时,它也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动产作为一种客观的物质形态,是指不动产和不动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其上的永久性建筑物及其派生的权利。房地产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工厂、仓库、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办公楼等。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各种地下基础设施和地面道路。
可以有三种存在形式:土地、建筑、不动产。在不动产拍卖中,还可以有三种存在形式,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与不动产一体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土地平整费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土地平整费应包括的会计项目如下:
土地不能单独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上述土地平整费用,可在“无形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科目核算(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视单位平整土地的原因为了平整后继续施工,应记入“在建工程——待摊费用”。
这里要补充一点,土地平整的目的是为了最终建设厂房和办公楼。土地平整是建造厂房、办公楼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所发生的费用也是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形成不可或缺的。因此,可以先在“在建工程——待摊费用”科目归集,待厂房、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并入“固定资产”(完工后,记作“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