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后的账务处理

法律解析:对于一个注销清算的公司,在清算和注销登记后,所有资产账户的余额将被记入贷方,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余额同时被记入借方,公司所有账户的余额为零,从而被核销。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终止、注销登记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产权人委托或者移交有关档案馆保管。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由股东保管。

法律依据: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第一条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后,贷记全部资产账户余额,借记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余额,公司所有账户余额为零,予以核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终止、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产权所有人保管或者移交有关档案馆保管,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由股东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