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协议。: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职务: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通讯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职务: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邮寄地址:_ _ _ _ _ _ _ _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账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邮寄地址:_ _ _ _ _ _ _ _邮政编码:联系人:_ _ _ _ _ _ _电话:_ _ _ _ _ _ _ _账号:_ _ _ _ _ _ _ _电子邮件:为谋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 * *共同建立_ _。 第一条公司简介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为“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公司),有几种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的住所拟设在_ _ _ _ _ _ _ _ _ _ _市 _ _ _ _ _ _ _ _ _ _ _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甲、乙、丙三方以各自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三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出资额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元,占注册资本的_ _ _ _ _ _ _ _ % 出资额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占注册资本的_ _ _ _ _ _%。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四条股东出资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前完成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前全部存入公司的临时账户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丙方应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前完成过户手续。 第五条出资评估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并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后_ _ _ _ _ _ _日内依法转移其财产权,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第六条出资证明公司成立后,足额缴纳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及时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二)公司注册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签发日期。第七条出资的转让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公司登记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 _ _ _ _ _ _ _ _ _(指股东)为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 *为申请人(指有代理业务的公司代表或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人应当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并承担责任。第九条新公司的组织架构为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2.公司董事会由_ _ _ _ _ _ _ _ _ _ _人组成。公司监事会由_ _ _ _ _ _ _ _ _ _人组成。公司应具有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权利第十条发起人的权利1。申请公司的成立,及时了解公司的成立进度。2.签署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3.审核筹建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4.推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5.提出公司监事候选人名单,经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监事可以连选连任。6.公司成立后,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保荐人的义务1。及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需的文件和资料。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发起人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补足其应缴纳的出资外,还应当对其他发起人因未按时缴纳出资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回出资。5.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的义务。第十二条费用承担1。公司成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由设立公司承担。2.因各种原因致使公司设立申请已不能体现股东初衷的,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停止公司设立申请,费用按照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分摊。第十三条财务与会计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3.每个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公司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股东会年会召开二十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6.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进行利润分配。9.公司应当向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10.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十四条合营期限为1,公司经营期限为_ _ _ _ _ _ _ _ _ _。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2.合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出资额的_ _ _ _ _ _%作为违约金。三个月内未提交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2.如果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声明与保证本保荐协议的签署人作出如下声明与保证:(1)所有保荐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合法权利或授权。(二)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金均为发起人的合法财产。(三)发起人向公司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有效的。第十七条保密合同各方承诺对不可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经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保密。未经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者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 _ _ _ _ _ _ _年。第十八条通知1、一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各方交换的文件、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以通过_ _ _ _ _ _ _ _(信函、传真、电报、当面交付等方式)送达。).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在变更之日起_ _ _ _ _ _ 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不知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各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后_ _ _ _ _ _ _日内)签署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20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_ _ _ _ _ _ _ _ _种方式解决:(1)提交_ _ _ _ _ _ _ _ _ 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义务期间,该义务的履行应暂停。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 _ _ _ _ _天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和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书面材料。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的履行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推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负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当事人的责任。4.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受影响一方的合理控制、即使可以预测也不可预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任何事件,并且出现在本合同签署日期之后,使该方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骚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条款内容不明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相关条款的内容对本合同作出合理的解释。这种解释是有约束力的,除非它与法律或本合同相冲突。第二十三条补充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为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 3日。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_ _ _ _ _ _ _ _ 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