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理财产品整改

近期监管对6家国有银行及其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进行了指导,价值的衡量将发生重大变化。数据显示,目前六大行有大量存续产品,年底也有不少产品需要转型,需要关注。

1.证券时报报道,8月24日,监管对6家国有大行及其理财公司进行指导,并作出两项重要安排:一是过渡期结束后(2021期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不能存在或新开发;二是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进行摊余成本计量外,2021年9月以来新增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产品除外)直接和间接投资资产,应先采用市值法计量,暂不允许采用成本法对未上市企业股权以外的资产进行估值。已采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存量资产应在今年10结束前进行整改。

1,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以实际利率作为计算利息的基础,反映未来现金流量在某一时点的贴现值。简单来说,在理财产品中,到期收益会分配到每天进行利息返还。市值法:这个很好理解。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债券等投资资产按市值计量。两者的区别在于,理财产品购买投资标的(假设以购买债券为例)后,如果按照摊余成本计量估值,无论债券涨跌,理财产品净值都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日收益率是将到期收益摊至每一天进行利息返还,是一个可预期的固定值,所以体现在理财产品净值上,波动很小,基本没有支取风险。

2.用市值法衡量,如果债券市价上涨,投资于债券的理财产品净值也会上涨,反之亦然。可见,市值法能够准确反映理财产品的当前市值,价格随着投资标的市值的波动而波动,可能会使部分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减少理财产品的购买。

3.这也凸显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资管新规明确要求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息,鼓励以市值衡量投资。这也意味着,凭借“刚性兑付”快速增长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