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优惠税收政策

首先,正面回答

10月2010、1至2020年2月12、31,对开发区新设立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企业,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5年。免税期满后,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由开发区财政局以奖励形式给予补贴。

二、分析细节

税款入库后的次月,申请人可向招商局提交申请表、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纳税业务凭证等所需材料,由招商局会同财政局核定纳税人对园区财政的贡献,兑现财政支持。

第三,霍尔果斯的财税支持政策

1.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增加注册资本,按有关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开发区财政全额补贴;为扩大资本规模,引进风险投资家,股权转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补贴给企业;

2、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过程中,因会计审计评估而一次性增加的利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给企业。但与前款规定的补贴项目相同的,不得重复享受;

3.园区鼓励外地公司将注册地迁至园区,买壳上市公司、外地上市公司入驻。对注册地迁入园区且纳税注册地在园区的境外上市公司,从迁入园区的年度起,连续两年将企业所得税实际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企业,并按奖励政策第三条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