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有股权转让的条件:
第一,国有股转让的主要目的应该是调整投资结构。
二、国有股转让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国有股转让的有关规定,由国有股持有单位提出申请,写明转让目的、转让收益的投向、转让金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等具体安排。
三是国有股转让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国有股权向境外转让(包括配股股权转让)应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有股转让比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和相对控股权的变更,必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和有关部门批准。
四是国有股转让后,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有的股东单位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益的数额、转让收益的使用计划和实施结果。
限制:
依约股权转让的限制,是指依约股权转让定价的限制。
这类合同主要包括股东之间的合同、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合同、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如部分股东之间相互约定优先转让股份权、公司与部分股东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股份、股东与第三人约定抵押股份等,都是依约转让股份限制的具体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