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要求分红的条件
法律主观性:
股东分红的条件是公司当年有利润;递延损失已经弥补并结转;提取了10%的法定公积金和5% ~ 10%的法定公益金。股东可以通过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现金;以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新股;将公司的盈余公积金转为股本。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
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享红利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16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
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享红利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166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规定进行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进行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