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追加总公司为被申请人吗? 当然可以。根据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显示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劳动仲裁中可以追加总公司为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