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哪些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主观性: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上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出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通过。综上所述,股东所持股份数量对于自身权利尤为重要,在投票权上也会占有很大优势。公司在决定任何事情时都应谨慎地取得全体股东的同意,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不受损害。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