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统计工作管理系统?综合统计管理系统?

第四章:统计工作制度第三十三条

机械工业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是制定计划和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是企业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中国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和分析统计资料,及时贯彻工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反映工业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生产发展的规模、建议,为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群众参与管理提供信息。

第三十四条

统计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上级统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统计制度和计算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反对弄虚作假。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面归口管理。贯彻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针,搞好基础统计,提高专业水平,为四化建设作贡献。

第三十五条

统计机构和职责:

我厂的统计机构分两级:厂部和分厂。厂部在计划销售处配备一名综合统计员,分厂配备一名统计会计师。上级统计机构对下级统计机构负责,综合统计部门对专业统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第三十六条

综合统计的职责:

(1)贯彻执行部、区、市统计部门颁发的各项统计制度和计算方法,制定本厂的统计工作制度。

⑵系统收集、整理、积累本厂的综合历史统计资料,并汇总成书归档。

(3)负责检查本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参加工厂、车间生产经济工作会议,编制综合统计报表。

(4)统一管理和审核全厂的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统一解释统计指标,会同有关业务室的统计人员组织或参与原始记录的整理。

⑸对外提供统计数据的统一管理,同行业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收集和积累,兄弟工厂之间统计数据的交换。

[6]对全厂各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全厂统计员学习、竞赛、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

第三十七条

专业办公室和统计人员的责任:

(1)切实执行上级和本厂的统计制度、方法和规定,及时、全面地向上级机关、厂领导和计划销售处提供各种定期统计报表和调查数据。

(2)负责检查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国家计划执行情况和集中指标完成情况,撰写专业统计分析报告。

(3)负责整理和积累本部门业务统计的历史资料,建立各种专业统计台帐、手册和图表。

(4)负责指导专业系统的基础统计工作,管理专业报表和原始记录,参与相关原始记录整理工作。

⑸配合综合统计部门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组织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学习。

第三十八条

各车间统计员的职责:

(1)认真执行本厂的统计制度、方法和规定。为车间准备我厂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

(2)负责检查本车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厂部有关单位提供定期报告,提出文字分析报告。

(3)负责管理本车间的统计、报表和统计,系统地积累和整理本车间的统计资料,建立各种台帐,为本车间领导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助手。

(4)负责建立指标公告栏或劳动竞赛图表,会同有关人员管理车间原始记录,并对班组会计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十九条

我厂统计报表采取分工负责、综合归口管理的原则,所有上报报表抄送计划销售处,具体分工如下:

(1)营销公司,负责产品订单合同执行、生产能力、新产品销售等报表。

(2)计划调度部,负责企业概况、技术经济指标、产值、产量、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环境保护、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日、旬、月生产进度和在制品变化报告,各部门旬、月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劳动部门负责员工人数、工资、劳动生产率、工时利用率、工时定额、员工考勤变动、工资总额、工资构成等统计报表。,并用于员工培训、员工业务文化和技术学习等。

(4)供应部:负责原材料收发、使用库存、消耗定额、收发工具、库存及消耗、主要原材料利用率、辅助材料、钢材、运输设备数量及应用、材料节约、旧料修补、废品回收。

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产品质量报告。

[6]设备部:负责上报各类设备及公共设施的数量、维护及完成情况、设备事故、电力生产及消耗、节能等情况。

(7)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基本建设统计,包括投资额度、新增产能、新增固定资产房屋建筑面积及投资效果、职工住房面积、医疗卫生等统计。

⑻。研究所:负责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中试、新产品试制、科研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的统计报告。

(9)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产生的各种资料的统计及相关报表的编制。

第四十条

各车间的统计报表由计划销售处制定统一的报表目录、表式、指标说明或表格说明,经厂领导批准后下发各车间执行。各办公室如需在规定的目录外刷新表,由计划销售处审核,报厂领导批准后实施。各车间可拒绝填写未经计划销售处审核批准的报告。

第四十一条

上级布置的统计报表或工作指导文件是综合性的,由厂领导交给计划调度部组织有关单位执行。属于专业性的,由厂领导批准发给有关部门,并应送计划调度室传阅,以便掌握情况。

第四十二条

各分厂或办公室需要打印的统计表格和原始记录,必须经计划调度部门审核备案,统一编号。否则,企业管理部不予批准印刷,需要废止的报告应报计划调度部注销。

第四十三条

统计报表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并由填报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各专业室向系统领导机关报送其范围内的专业统计报表(含一次性调查表)时,必须抄报计划销售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