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关系?是相互依赖还是相互独立?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通过发行股票(或认股权证)筹集资本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点是:公司资本总额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股一票,股东以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质上,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少于50人,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一缺点,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份(通常为人民币1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以654.38+05万港元的总价买入一家不知名公司发行的股份,从而将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提高到5股),可以吸引大量投资者,尤其是小投资者。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它在组织和管理上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