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持有协议

股权持有协议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其出资人民币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以下简称“持股”)的名义持有人,代表其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表甲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权利,包括: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 *公司股东名册上签署委托股份,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以股东身份参加相关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作为持有股份的实际投资人,对公司享有实际股东权利,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和让渡)。

3.2在委托持股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给自己或其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届时,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承担相关法律文件。

3.3甲方作为委托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监督和纠正乙方的不当委托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基于本协议的不当委托行为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得随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的,有权依法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将相应的委托股份转让给委托人依法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控股股份及股东权益。

4.2乙方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承诺其股权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以股东身份参与* *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转让、处分其持有的股份及其全部收入或为其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